這次的行程是荷蘭加上法國
感覺很大ㄊㄨㄚ
其實說穿了不過就是阿姆斯加上巴黎
而且阿姆斯只待兩晚

不過幸好朋友的荷蘭籍老公安排了休假
在阿姆斯的時候就會有地陪兼翻譯

有天同朋友和荷蘭先生在 MSN 的時候
朋友問我在阿姆斯特丹時
要不要去試試大麻??

在荷蘭
什麼不合法的事情都合法了

有明目張膽的紅燈區
連抽大麻都是直接招牌一掛就做起生意來
只是店招牌都是寫賣咖啡
但大家都知道那是吸毒的地方~~

原本對抽大麻是興趣缺缺
不過朋友告訴我這是一個寫BLOG文章的好題材
一聽到這個
腦袋上的燈泡突然亮了起來
沒錯、沒錯
這真是個寫東西的好題目
如果可以拍照就更棒了

不過這兩天藝人抽大麻被檢調約談
這題目又變的有點敏感了....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艾德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